合同法网欢迎您 合同法网欢迎您 网站导航
合同法网欢迎您 广告服务
合同法网欢迎您 律师推荐
| 买卖合同律师 | 委托合同律师 | 仓储合同律师 | 投资合同律师 | 房产合同律师 | 合同订立生效 | 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 融资租赁合同律师 |
| 赠与合同律师 | 行纪合同律师 | 保管合同律师 | 证券合同律师 | 借款合同律师 |  合同履行  | 特许经营合同律师 | 国际贸易合同律师 |
| 担保合同律师 | 居间合同律师 | 运输合同律师 | 经营合同律师 | 劳动合同律师 | 合同变更解除 | 股权转让合同律师 | 合同纠纷诉讼仲裁 |
| 租赁合同律师 | 承揽合同律师 | 招标合同律师 | 涉外合同律师 | 技术合同律师 | 合同违约责任 | 电水气热合同律师 | 合同法律法规解释 |
合同法网 >> 买卖合同律师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作者:合同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合同法网 免费法律咨询>>

优秀律师推荐


什么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www.hetong365.com)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合同法网www.hetong365.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新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推荐-律师事务所推荐
● 愿意向本法律站提供赞助并且对您的推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本站将在审查后对您进行推荐!
● 客服Email:21lawyer@163.com QQ:282066166
法律编辑:合同律师  法律审核:合同律师
优秀法律网站导航>> 前方律师网:找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上前方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搜索: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相关内容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首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推荐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2008 Copyright.© 合同法网.版权所有
主办方:合同律师 负责人:合同律师

合同法网
沪ICP备07004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