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网:合同法律知识.文章发布和交流的公益性平台! 合同法网欢迎您 网站导航
合同法网欢迎您 广告服务
合同法网欢迎您 律师推荐
| 买卖合同知识 | 委托合同知识 | 仓储合同知识 | 投资合同知识 | 房产合同知识 | 合同订立生效 |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 | 融资租赁合同知识 |
| 赠与合同知识 | 行纪合同知识 | 保管合同知识 | 证券合同知识 | 借款合同知识 |  合同履行  | 特许经营合同知识 | 国际贸易合同知识 |
| 担保合同知识 | 居间合同知识 | 运输合同知识 | 经营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知识 | 合同变更解除 | 股权转让合同知识 | 合同纠纷诉讼仲裁 |
| 租赁合同知识 | 承揽合同知识 | 招标合同知识 | 涉外合同知识 | 技术合同知识 | 合同违约责任 | 电水气热合同知识 | 合同法律法规解释 |
合同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案例>>   合同法学论文>>   大家说法>>   合同法在线教程>>   合同范本大全
合同法网 >> 投资合同知识 >> 投融资

投融资

作者:合同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合同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合同法网推荐


投融资

1、所谓财政投资是政府的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预算投资计划无偿拨给企业用的专项资金。这种投资形式多半用于国有企业,其特点是专款专用;二是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三是用财政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四是无偿性,不需要企业偿还,如果有结余要上缴财政的。(www.hetong365.com)
2、企业会计制度为此设立了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按照财政计划收到投资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财政投资拨款
如果全部拨款用于某项技术改造,新购进或建造某一固定资产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有关科目
同时结转:
借:专项应付款-财政投资拨款
贷:资本公积-财政投资拨款转入。

 

投融资容易进入的误区
(1)收入增长的误区:
  投资者评估融资计划的第一个环节,是要求创业者讲述自己的创业构想,以便评价商机的大小。在这个环节,投资者最终选择的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业务。但许多企业在向投资者论证自己的增长潜力时,都把重点放在地域扩张上。不幸的是,在投资者眼里,这种增长途径并不总是有效。(www.hetong365.com)
  JAMDAT是美国一家专注于移动游戏的公司,在许多竞争对手都忙着海外扩张的同时,JAMDAT却坚持在本土成长,把增长重点放在自身的内容开发能力上。随着游戏开发队伍的成长,公司最终建立了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截至2003年底,JAMDAT获得的融资约占同期全球移动游戏公司总融资额的一半。(www.hetong365.com)
  JAMDAT的例子告诉我们,投资者真正青睐的东西是建立在竞争优势或竞争壁垒基础上的增长前景。(www.hetong365.com)

(2)融资额度的误区:
  在投资者初步认可了企业的团队和商业模型后,第二个环节主要是考察创业者提出的融资额度。创业者经常在这里陷入一个主要误区:过低地估计资金的需求,导致融到的资金不充足。据作者研究,实际低估了融资额度的公司高达30%-40%。(www.hetong365.com)
  融资额度不足会让企业的现金流很快就陷入困境。而这时如果再想马上回头去找投资者追加资金,就不那么容易了。由于投资者会对创业者及其企业做出负面评价,他们不仅不会增加投资,还会加大监管力度,甚至撤资。即便有投资者愿意提供紧急的资金支持,也会提出比较苛刻的条件。(www.hetong365.com)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创业者在预测财务需求时,应该为以后的现金流设置一个安全缓冲带。比如,把融资额在估计值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些。(www.hetong365.com)

(3)企业作价的误区:
  接下来创业者就进入了第三个环节,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为了得到所需的资金,创业者愿意放弃多少股权?创业者在这个环节里容易陷入的一个主要误区是——经常将企业的作价定得过高。(www.hetong365.com)
  高作价的做法弊大于利。这样往往让投、融双方难以解决作价分歧,而且过高的作价等于是给企业设定了一个很高的销售和利润目标,企业经营者如果不能达到这些预期的目标,其所持的股份将会减少很多。同时,信誉也会大打折扣并影响到进一步的融资。(www.hetong365.com)
  实际上,创业者没有必要执著于高水平的企业作价。他们应该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自己企业的作价,这样不仅可以顺利吸引到投资,而且可以为创业者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合同法网www.hetong365.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法律标签 ·合同 ·房产 ·婚姻
·涉外 ·刑事 ·劳动
·论文 ·案例 ·法律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知识产权 ·法律咨询

法律编辑:合同律师  法律审核:合同法网
优秀法律网站导航>> 前方律师网:找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上前方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搜索:投融资 相关内容

投融资



首页 | 用户登陆 | 法律工具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律师推荐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客户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2008-2010 Copyright. 合同法网.版权所有
主办方:中国律师网 负责人:中国律师 Email:www.365lvshi.com@163.com QQ:282066166

合同法网
沪ICP备07004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