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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合同

作者:合同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合同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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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

  经纪人(丙方):__________

  签定地点:

  合同编号: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合肥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www.hetong365.com)

  二、本合同使用范围:

  1、在合肥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产转让或房屋租赁。(www.hetong365.com)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www.hetong365.com)

  四、当事人应按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在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时,应向经纪人如实告知以下问题: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www.hetong365.com)

  2、共有关系。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如系共有,转让房地产或出租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签字。(www.hetong365.com)

  3、房屋租赁情况。转让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www.hetong365.com)

  4、房地产抵押情况。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转让前,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丙方)应将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条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www.hetong365.com)

  六、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所有条款,知悉其含义。若需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委托书。(www.hetong365.com)

  七、本合同条款由监制单位负责解释。(www.hetong365.com)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局价经费字 [1999] 184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取成交价格总额的O. 5 % - 2. 5 % (买卖双方交);房屋租赁代理收取一个月租金额的30% -40% (委托人交)。(www.hetong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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