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网欢迎您 合同法网欢迎您 网站导航
合同法网欢迎您 广告服务
合同法网欢迎您 律师推荐
| 买卖合同律师 | 委托合同律师 | 仓储合同律师 | 投资合同律师 | 房产合同律师 | 合同订立生效 | 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 融资租赁合同律师 |
| 赠与合同律师 | 行纪合同律师 | 保管合同律师 | 证券合同律师 | 借款合同律师 |  合同履行  | 特许经营合同律师 | 国际贸易合同律师 |
| 担保合同律师 | 居间合同律师 | 运输合同律师 | 经营合同律师 | 劳动合同律师 | 合同变更解除 | 股权转让合同律师 | 合同纠纷诉讼仲裁 |
| 租赁合同律师 | 承揽合同律师 | 招标合同律师 | 涉外合同律师 | 技术合同律师 | 合同违约责任 | 电水气热合同律师 | 合同法律法规解释 |
合同法网 >> 合同订立生效 >>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合同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合同法网 免费法律咨询>>

优秀律师推荐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www.hetong365.com)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www.hetong365.com)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www.hetong365.com)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www.hetong365.com)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www.hetong365.com)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www.hetong365.com)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www.hetong365.com)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www.hetong365.com)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www.hetong365.com)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www.hetong365.com)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www.hetong365.com)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www.hetong365.com)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www.hetong365.com)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www.hetong365.com)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www.hetong365.com)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www.hetong365.com)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www.hetong365.com)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www.hetong365.com)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www.hetong365.com)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www.hetong365.com)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www.hetong365.com)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www.hetong365.com)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www.hetong365.com)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www.hetong365.com)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www.hetong365.com)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合同法网www.hetong365.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新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推荐-律师事务所推荐
● 愿意向本法律站提供赞助并且对您的推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本站将在审查后对您进行推荐!
● 客服Email:21lawyer@163.com QQ:282066166
法律编辑:合同律师  法律审核:合同律师
优秀法律网站导航>> 前方律师网:找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上前方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搜索: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关内容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推荐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2008 Copyright.© 合同法网.版权所有
主办方:合同律师 负责人:合同律师

合同法网
沪ICP备07004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