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网欢迎您 合同法网欢迎您 网站导航
合同法网欢迎您 广告服务
合同法网欢迎您 律师推荐
| 买卖合同知识 | 委托合同知识 | 仓储合同知识 | 投资合同知识 | 房产合同知识 | 合同订立生效 |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 | 融资租赁合同知识 |
| 赠与合同知识 | 行纪合同知识 | 保管合同知识 | 证券合同知识 | 借款合同知识 |  合同履行  | 特许经营合同知识 | 国际贸易合同知识 |
| 担保合同知识 | 居间合同知识 | 运输合同知识 | 经营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知识 | 合同变更解除 | 股权转让合同知识 | 合同纠纷诉讼仲裁 |
| 租赁合同知识 | 承揽合同知识 | 招标合同知识 | 涉外合同知识 | 技术合同知识 | 合同违约责任 | 电水气热合同知识 | 合同法律法规解释 |
合同法律问答>>   合同法律案例>>   合同法学论文>>   大家说法>>   合同法在线教程(高阶)>>
合同法网 >> 合同变更解除 >> 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变更的效力

作者:合同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合同法网 免费法律咨询>>

合同法网推荐


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www.hetong365.com)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www.hetong365.com)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www.hetong365.com)

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www.hetong365.com)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合同法网www.hetong365.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发布大家说法 合同法律咨询

必备法律工具
新诉讼费计算器
法律咨询网
律师说法-发布法律文章
法律案例-发布法律案例
法学理论论文
法律知识库
法律法规大全
法律文书范本-合同范本
律师博客-法律人博客

法律编辑:合同律师  法律审核:合同律师
优秀法律网站导航>> 前方律师网:找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上前方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搜索:合同变更的效力 相关内容

合同变更的效力



首页 | 用户登陆 | 法律工具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律师推荐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客户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2008-2010 Copyright. 合同法网.版权所有
主办方:合同律师 负责人:合同律师 Email:www.365lvshi.com@163.com QQ:282066166

合同法网
沪ICP备07004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