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买卖合同知识 | 委托合同知识 | 仓储合同知识 | 投资合同知识 | 房产合同知识 | 合同订立生效 |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 | 融资租赁合同知识 | | 赠与合同知识 | 行纪合同知识 | 保管合同知识 | 证券合同知识 | 借款合同知识 | 合同履行 | 特许经营合同知识 | 国际贸易合同知识 | | 担保合同知识 | 居间合同知识 | 运输合同知识 | 经营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知识 | 合同变更解除 | 股权转让合同知识 | 合同纠纷诉讼仲裁 | | 租赁合同知识 | 承揽合同知识 | 招标合同知识 | 涉外合同知识 | 技术合同知识 | 合同违约责任 | 电水气热合同知识 | 合同法律法规解释 | 合同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案例>> 合同法学论文>> 大家说法>> 合同法在线教程>> ●合同范本大全 |
| 合同法网 >> 合同法知识 >> 建设工程合同 |
建设工程合同 |
||
| 作者:合同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合同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 合同法网推荐 |
|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重点法条提示: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关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建设工程,并由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发包人主要是指建设单位,有时也称为委托方;承包人一般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www.hetong365.com)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传统的民法理论一般将建设工程合同归入承揽合同的范畴,而现代合同制度则将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脱离于承揽合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虽然也是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成果,具有与承揽合同相同的一般属性,但是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相比较,还是具有不同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www.hetong365.com) 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且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就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除《合同法》外,国家还专门制定了《建筑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和《城市规划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管。而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实行监管主要表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计划性和程序性两个方面。计划性是指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需要实行计划控制和有效管理,基本建设工程合同要受到国家计划的制约;程序性要求从事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确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申请开工报告,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投标,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www.hetong365.com) 2、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www.hetong365.com) 《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由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决定的,也体现了国家对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监管的要求。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内容复杂、涉及面广,一般短期内都不能即时清结,所以必须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这样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确定性和顺利履行,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也才能保证国家对基本建设的规划及投资规模的控制。(www.hetong365.com) 3、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具有国家许可性。(www.hetong365.com) 由于建设工程投资大、周期长、质量要求高,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要求从事工程建设的主体必须具备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即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等均必须是法人,而且还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具备与从事建筑活动相适应的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必需的技术装备,以及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工程的承包人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其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就是无效的。而对于发包人是否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即只要建设单位与具备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就应当认定为有效。(www.hetong365.com)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不同的分类,具体如下: (一)根据工程建设环节的不同,可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建设地点的地理、地貌、水文等地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所签订的合同。(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就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并在施工过程中对有关设计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导和验收所签订的合同。(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和安装所签订的合同。(www.hetong365.com) 此外,在工程建设中还有一种合同,即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它是指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由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监督的合同。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内容上与建设工程合同有明显的不同,从性质上理解,其应属于委托合同的范畴。(www.hetong365.com) (二)根据合同标的的不同,可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总承包合同和单项承包合同。(www.hetong365.com) 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安装等全部工作交给同一承包人承包所签订的合同,这里的承包人也称为总承包人。(www.hetong365.com) 单项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分成若干不同的部分,分别就不同的部分与不同的承包人签订独立的承包合同,各承包人之间彼此不存在任何关系,各自对发包人负责。(www.hetong365.com) (三)根据发包人法律地位的不同,可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和转承包合同。(www.hetong365.com) 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或单项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www.hetong365.com) 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或单项承包人作为发包方与分承包人(承包合同的第三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总承包人或者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项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但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www.hetong365.com) 转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或单项承包人将其所应承担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享有或承担,自己退出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而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但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www.hetong365.com) (四)根据承包人数量的不同,可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共同承包合同和单独承包合同。(www.hetong365.com) 共同承包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某项工程而与发包人所签订的合同。(www.hetong365.com) 单独承包合同是指一个承包人承包某项工程而与发包人所签订的合同。(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 重点法条提示: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概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方式 合同订立的方式应当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对其订立方式具有独特的要求。为了加强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控,因此强制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必须以招标发包的方式进行,只有那些不适宜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才可以采取直接发包的方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的招标可以是全程招标,即从建设项目设计到工程建设完工实行全面的招标;也可以是分阶段招标,即在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等不同的环节实行招标。(www.hetong365.com) 以招标发包方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标过程一般应经过招标、投标和定标三个阶段。(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整个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承包人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二是由发包人分别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实行平行发包,各承包人分别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阶段的质量、工期、工程造价等与发包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www.hetong365.com) (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情况下,法律强制要求采用招标投标的形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www.hetong365.com) 此外,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www.hetong365.com) (三)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www.hetong365.com)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的统称,它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或承包人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之间订立的,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或承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www.hetong365.com)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项:1、建设工程项目名称;2、发包人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目录及期限; 3、对勘察或设计成果的质量要求,包括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相关的数据等;4、勘察或设计费用;5、其他协作条件;6、违约责任。(www.hetong365.com)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订立的前提要求 发包人在与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前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经获得批准;2、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已经落实投资计划并且该计划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www.hetong365.com) 而承包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许可证书、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许可证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www.hetong365.com)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按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当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www.hetong365.com)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www.hetong365.com) 2、建设工期。(www.hetong365.com)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中间工程组成,而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必须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www.hetong365.com) 4、工程质量。(www.hetong365.com) 5、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工程造价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果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就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果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此外,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必须予以明确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www.hetong365.com)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因此,发包人必须将工程的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单位,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www.hetong365.com)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www.hetong365.com) 8、拨款和结算。在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会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必须根据付款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确定,具体包括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www.hetong365.com)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www.hetong365.com)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www.hetong365.com)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积极履行各自义务,而且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www.hetong365.com)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前提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就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在合同订立前,双方当事人应满足以下几个前提性条件:1、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获得批准并落实;2、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国家或地方年度基本建设计划;3、具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以及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能够保证工程连续施工;5、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合法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6、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依照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www.hetong365.com) 此外,采取招标发包方式订立合同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三十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重点法条提示: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www.hetong365.com)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较为复杂,合同的内容涉及到基本建设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所涉范围比较广泛,专业技术性强,而我国目前有关建设工程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统一,有些法规和规章还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相符合,因此,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就显得较为复杂。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0月25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具有建设和施工的资格。(www.hetong365.com) 对于发包人的建设资格,主要是指一些重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是否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发包人是否取得了有关部门的计划任务书,是否办理了项目、土地、规划审批。此外,属于法律规定必须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人是否为招标人。对于承包人的施工资格,一要看法人营业执照,即其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二要看资质证书,即其所承包的工程是否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相符合;三要看施工许可证,即其是否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此外,需要通过招标投标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否为中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www.hetong365.com)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www.hetong365.com) 首先,查看有关部门的批文,审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项目是否已由有关部门下达了计划任务书,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工程项目,发包人不得发包,承包人不得施工,否则签订的合同无效;其次,审查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造价、建筑面积、规格标准、双方审查的施工图等是否与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相符;第三,审查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否属于国家明令缓建、停建的项目;最后,审查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有无规避法律的行为。(www.hetong365.com) (三)签订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www.hetong365.com) 如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承包的工程项目是否办理了招标投标手续。因为招标投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些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的程序,所以,对法律规定应当按照招标投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的建设工程项目,没有采用这种方式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就应视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生效条件,自然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www.hetong365.com) (四)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www.hetong365.com) 此外,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承包人无经营范围、超越经营范围或者未在施工当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承包工程建设必须具有从事工程建设的经营范围,非建筑企业不能承揽建设工程,否则,其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依法确认为无效。但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异地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是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责令该企业补办施工许可证手续,即使其不补办手续,这也属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问题,而不能据此认定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www.hetong365.com) 第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下属机构或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下属机构是该单位的职能部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代表该单位;而部分承包人的分支机构不仅经过工商部门登记,而且也具备一定的技术施工力量,也具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下属机构或分支机构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不应以主体不适格为由确认为无效合同。(www.hetong365.com) 第三,建筑挂靠企业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建筑行业的挂靠经营是当前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建筑企业挂靠经营主要是资质挂靠,是指公民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者私营企业与集体建筑企业,或集体建筑企业与国有建筑企业约定,挂靠经营者以被挂靠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者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果挂靠企业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挂靠企业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或者所承揽的工程与自己的企业级别和资质等级不符,就应当认定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挂靠企业与被挂靠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挂靠企业所承揽的工程与自己的资质等级条件相符,且挂靠企业具有完成施工任务的能力,则一般不宜认定合同无效。(www.hetong365.com) 第四,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大多数建设工程合同都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和预算订立的,因此,如果工程项目没有有关部门批准的计划、预算和设计,一般应认定该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该工程项目取得了合法的批准手续,且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批准的计划和预算的,或者起诉前,该工程项目获得了合法的批准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合同部分内容与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和设计不符,则不符的部分无效。(www.hetong365.com)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效力 (一)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1、在勘察、设计工作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基础性材料。(www.hetong365.com) 2、负责勘察现场的水、电、气的供应,平整土地、清理现场,以保证勘察工作的顺利开展。(www.hetong365.com)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各阶段勘察、设计所需要的审批工作。(www.hetong365.com) 4、对勘察、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时,不得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www.hetong365.com) 5、支付勘察、设计费用。(www.hetong365.com) 6、维护承包人的勘察、设计成果,承担保密义务。(www.hetong365.com) 此外,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实际消耗的工作量而增付费用。(www.hetong365.com) (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如期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致使工期拖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应得的勘察、设计费,补偿发包人的损失。(www.hetong365.com) 2、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要求。如果勘察、设计的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或者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所确立的标准,则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www.hetong365.com) 3、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协作的事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勘察、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与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而对于大中型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项目,则应当派人到现场设计,并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www.hetong365.com)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一)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发包人负责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所需土地的征用、民房的拆迁、施工用地和障碍物拆除等许可证。发包人应按期完成这些工作,为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场地。(www.hetong365.com) 2、按照约定在开工前或施工过程中提供材料、设备、建设资金和技术资料等,不得无故拖延或隐匿。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www.hetong365.com) 3、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发包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时,不得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www.hetong365.com) 4、组织工程验收。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应依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的验收是发包人对承包人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的确认,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www.hetong365.com) 5、支付工程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发包人在对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扣除一定的保证金后,将剩余的工程价款按约定方式支付给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应承担的主要合同义务,对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发包人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处理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而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支付工程价款的同时,发包人还应与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正式接收该项建设工程,并可以按自己的意图使用此建筑物,此时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告履行完毕,而该工程的诸多风险则自接收之日起,由承包人移转到发包人。(www.hetong365.com) (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约定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标准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否则如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就应当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www.hetong365.com)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工程的进度、质量对发包人的利益影响较大,所以,承包人有义务接受发包人对其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必要监督,支持和协助发包人对其进行的检查。但如果发包人的检查影响到工程的正常作业,承包人有权在说明理由的基础上予以拒绝。(www.hetong365.com) 3、通知义务。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中有许多中间工程,特别是有一些需要及时隐蔽的工程,如为一项整体工程而铺设的自来水、煤气等地下管线工程。对这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一般要先于主体工程,因此,在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进行检查,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怠于通知或未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发包人未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也不能自行检查后将工程隐蔽,但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www.hetong365.com) 4、按期按质完工并交付建设工程。因施工单位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而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www.hetong365.com) 5、对工程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www.hetong365.com)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合同法网www.hetong365.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
|
|
| 法律编辑:合同律师 法律审核:合同法网 |
| 优秀法律网站导航>> |
|
| 搜索:建设工程合同 相关内容 | |
建设工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