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网:合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交流平台 合同法网欢迎您 法律网站
合同法网欢迎您 律师推广
合同法网欢迎您 法律论坛
| 买卖合同知识 | 委托合同知识 | 仓储合同知识 | 投资合同知识 | 房产合同知识 | 合同订立生效 |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 | 融资租赁合同知识 |
| 赠与合同知识 | 行纪合同知识 | 保管合同知识 | 证券合同知识 | 借款合同知识 |  合同履行  | 特许经营合同知识 | 国际贸易合同知识 |
| 担保合同知识 | 居间合同知识 | 运输合同知识 | 经营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知识 | 合同变更解除 | 股权转让合同知识 | 合同纠纷诉讼仲裁 |
| 租赁合同知识 | 承揽合同知识 | 招标合同知识 | 涉外合同知识 | 技术合同知识 | 合同违约责任 | 电水气热合同知识 | 合同法律法规解释 |
合同法律咨询>>   合同法律案例>>   合同法学论文>>   法律说法>>   合同法在线教程>>   合同范本大全
合同法网 >> 合同法知识 >>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作者:合同律师 发表时间:2008年 版权:合同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合同法网推荐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内容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1、从法律关系上看,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www.hetong365.com)

2、从法律文书上来看,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条款。(www.hetong365.com)

一、 合同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比较完备的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www.hetong365.com)

2、合同的标的。(www.hetong365.com)

3、质量和数量。(www.hetong365.com)

4、价款或酬金。(www.hetong365.com)

5、合同的履行期限。(www.hetong365.com)

6、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www.hetong365.com)

7、违约责任。(www.hetong365.com)

8、解决争议的方法。(www.hetong365.com)

合同条款主要有两类:

第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因合同的性质和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条款有时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时也可由当事人约定。《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条款并非都是主要条款。(www.hetong365.com)

第二、合同的普通条款,即合同中的其他非主要条款。它包括以下类型:

1、法律未直接规定。(www.hetong365.com)

2、默示条款。(www.hetong365.com)

3、特意待定条款。(www.hetong365.com)

二、 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

(一)、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就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

一定行为的权利。(www.hetong365.com)

1.请求履行的权利

2.保全债权的权利

3.请求保护债权的权利

4.处分权能

(二)、合同义务

1、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包括两类:

⑴法律、行政法规等为合同当事人所设立的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必须区分两种规范:一是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一般来说,禁止性规定、义务性规定都是强行性规定。二是法律的任意性规定。(www.hetong365.com)

⑵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www.hetong365.com)

2、主要义务和次要义务

⑴主要义务是指依据合同的性质所固有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承担的义务。特点:

第一,主要义务是由合同的性质确定的,合同性质不同,主要义务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www.hetong365.com)

第二,主要义务与当事人的缔约目的直接联系在一起。(www.hetong365.com)

第三,在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不履行其依据合同所负有的主要义务,另一方有权行使同时履

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www.hetong365.com)

⑵次要义务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约定,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当事人订约目的的义务。(www.hetong365.com)

特点:

第一,合同中没有约定次要义务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www.hetong365.com)

第二,次要义务不影响当事人的订约目的。(www.hetong365.com)

第三,次要义务本身并不是由合同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www.hetong365.com)

应当注意的是,次要义务不同于从义务

3、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主给付义务,简称为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直接影响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

义务。特点如下:

⑴该义务是依据合同性质的性质所必备的和固有的义务,合同中缺少该义务将导致合同不能成立。 ⑵主给付义务既可以由法律规定,或依据合同约定,还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来确定。(www.hetong365.com)

⑶主给付义务是事先确定的,该义务直接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实现。(www.hetong365.com)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城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

承担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www.hetong365.com)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有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www.hetong365.com)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www.hetong365.com)

(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www.hetong365.com)

(4)在某些情况下,主给付义务能够而且必须独立存在,而附随义务一般是不能独立存在的,他必须以主给付义务的存在为前提。(www.hetong365.com)

三、免责条款

1、概念;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的责任的条款。(www.hetong365.com)

2、特点:

⑴它是一种合同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www.hetong365.com)

⑵是事先约定的。(www.hetong365.com)

⑶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www.hetong365.com)

3,除外情况:《合同法》第53条规定: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⑴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⑵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www.hetong365.com)

四、格式条款

1、概念:是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www.hetong365.com)

2、特点:

⑴是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www.hetong365.com)

⑵是一方与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的

⑶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点

⑷相对人在订约中居于附从地位。(www.hetong365.com)

3、格式条款的无效

⑴1)具有合同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的情形

⑵免除条款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或者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www.hetong365.com)

⑶格式条款免除了条款制定人的责任,或加重了相对人的责任。(www.hetong365.com)

⑷格式条款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www.hetong365.com)

4、提供格式条款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合同法》第39条规定

1)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义务

2)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

3)给予说明的义务

5,格式条款的解释:-——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

1)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与示范合同文本的区别

1)制定主体方面不同:示范文本是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制定,格式条款是提供格式方制定。(www.hetong365.com)

2)条款效力方面不同:示范文本起参照作用,格式条款有效。(www.hetong365.com)

合同的形式

(一)、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在我国,合同形式分为约定形式与法定形式,法律兼采要式与不要式的原则。我国合同法坚持了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的合同观念。(www.hetong365.com)

(二)、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三)、书面形式

(三)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合同的形式。(www.hetong365.com)

1,合同书、

2,信件

3,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www.hetong365.com)

(四)、其它形式(推定形式)

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以作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承诺,合同成立。(www.hetong365.com)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合同法网www.hetong365.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将定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欢迎网友举报*)

法律标签 ·合同 ·房产 ·婚姻
·涉外 ·刑事 ·劳动
·公司法  ·行政法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人身损害 ·保险纠纷
·知识产权 ·企业破产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法律案例 ·法学论文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法律编辑:合同律师  法律审核:合同法网
法律网站导航>> 前方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搜索: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相关内容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首页 | 用户登陆 | 法律工具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法律论坛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友情链接 | 律师推广 | 更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2008-2010 Copyright. 合同法网.版权所有
主办方:中国律师网 负责人:中国律师 Email:www.365lvshi.com@163.com QQ:28206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