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交易伙伴、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本质体现。
确立合同自愿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合同关系越发达、越普遍,则意味着交易越活跃,市场经济越具有活力,社会财富才能在不断增长的交易中得到增长。然而,这一切都取决于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充分的合同自由。可以说,合同自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关系发展的基础和必备条件,而以调整交易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合同法当然应以此为最基本的原则。
合同法确认合同自愿原则不仅表现在明确了“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而且在法条表述中尽量限制合同法的强制性规范,努力扩大任意性规范。在一般情况下,有约定时依约定,无约定时才依法律规定,即当事人的约定要优先于法律的规定。例如《合同法》中许多条文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合同法》对合同自愿原则的确认还表现在:
第一,在合同的订立方面,《合同法》极大地减少甚至消除了有关合同法规和规章对当事人的订约自由所施加的限制,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订约伙伴。
第二,在合同的效力认定方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享有的订约自由,尽量减少了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合同法》并未规定行政机关享有确认合同效力的权力,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合同的权力也作出了严格限制,以防止政府机关随意干涉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自愿。
第三,在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合同所“一般包括”的条款,但这些条款都是示范性条款而非强行性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都必须具备这些内容,也没有对适用于各类合同的必要条款作出统一规定,从而尊重了当事人在确立合同内容方面的自由。
第四,在合同的方式方面,《合同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即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也认为合同成立。
第五,在合同解除方面,允许当事人在订约时约定合同解除权,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出现了解除条件,允许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过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第六,在违约责任方面,《合同法》充分尊重守约方在对方违约后所享有的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尤其是废除了传统的继续履行原则,允许守约方选择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方式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赔偿损失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
当然,任何自由都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自由,绝对的、不受约束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合同法所确定的合同自愿也是一种相对的自由,而非绝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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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1、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2、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3、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5、主合同与从合同
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第三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意义
1、合同法的概念和意义
2、我国《合同法》的制定及其意义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合法原则
4、鼓励交易原则
5、平等原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订立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推定形式
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
1、要约的概念和要件
2、要约的法律效力
(一)要约的开始生效时间
(二)要约的存续期间
(三)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3、要约的失效
第三节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承诺
1、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2、承诺的效力
(一)确定承诺生效的标准
(二)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
第四节 合同的内容
1、示范性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质量和数量
(四)价款或酬金
(五)履行的期限
(六)履行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合同的普通条款
3、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
(一)合同权利
(二)合同义务
(三)合同关系的有机体性与程序性
第五节 合同的成立
1、合同成立的概念和条件
2、合同成立的时间
3、合同成立的地点
4、合同的实际成立
第六节 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2、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类型
3、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时间
1、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内容
2、合同的生效要件
3、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区别
第二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1、附条件的合同
2、附期限的合同
第三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主体不合格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3、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本人的承认权
(三)相对人的撤销权与催告权
4、无权处分行为
第四节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4、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5、撤销权的行使
6、撤销后的处理
第五节 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无效合同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3、对无效合同的处理
第六节 关于合同效力的其他问题
1、表见代理
2、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情事变更原则
第三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1、合同履行的规则的含义及总原则
2、关于质量条款约定不明
3、关于价款、报酬条款约定不明
4、关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
5、关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
6、关于履行方式约定不明
7、关于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
第四节 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五节 同时履行抗辩权
1、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述
2、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概述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三)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适用范围
(四)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六节 先履行抗辩权
1、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2、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3、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4、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第七节 不安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2、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4、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一节 合同保全概述
第二节 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
2、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3、代位权的行使方式
4、代位权的行使效力
(一)对债权人的效力
(二)对债务人的效力
(三)对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
第三节 撤销权
1、撤销权的概念
2、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
3、撤销权的行使
4、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1、合同的变更概述
2、合同变更的条件
3、合同变更的效力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1、合同的转让概述
2、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原因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
(四)转让通知
(五)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
3、合同义务的转让
(一)合同义务转让的概念
(二)免责的债务承担
(三)并存的债务承担
4、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
(一)合同承受
(二)企业合并
第七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一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和原因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2、合同解除和其他概念的差距
3、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二)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4、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协议解除的条件
(二)约定解除的条件
(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违约行为
5、合同解除的程序
(一)协议解除的程序
(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三)法院裁决的程序
6、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三节 清偿
第四节 抵销
1、抵销概述
2、抵销的要件
3、抵销的方法
4、抵销的效力
第五节 提存
1、提存的概述
2、提存的原因
3、提存的主体
4、提存的标的
5、提存的方法
6、提存的效力
(一)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二)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
(三)债权人与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
第六节 免除
第七节 混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约行为
2、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第三节 违约行为形态及其责任
1、预期违约
2、实际违约
(一)拒绝履行
(二)迟延履行
(三)不适当履行
(四)部分履行
第四节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继续履行
(一)继续履行的概念和特点
(二)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
2、赔偿损失
(一)赔偿损失的概念和特征
(二)赔偿损失与其他补救方式的区别
(三)约定赔偿损失
(四)完全赔偿原则
(五)赔偿损失的限制
3、支付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概念和特点
(二)对违约金的国家干预
4、定金罚则
(一)定金的概念和特征
(二)定金的法定比例
(三)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四)定金和其他责任形式的关系
第五节 双方违约和第三人的行为
1、双方违约
2、第三人的行为造成违约
第六节 免责事由
1、免责事由的概念和特点
2、不可抗力
第七节 关于责任竞合
1、责任竞合的概念和特征
2、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发生的原因
3、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
第九章 合同的解释
第一节 合同解释的概念
1、合同解释的主体
2、合同解释的客体
3、合同解释的效力
第二节 合同解释的原则
1、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原则
2、体系解释原则
3、历史解释原则
4、符合合同目的原则
5、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
第三节 合同解释的规则
第四节 合同漏洞的补充
第五节 格式条款的解释
1、以合理的客观性标准解释的原则
2、统一解释原则
3、限制解释原则
4、调和解释原则
5、个别商议条款优先原则
第十章 买卖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卖人的义务
2、买受人的义务
第四节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与风险承担
1、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2、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3、标的物的利益承受
第五节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 几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1、样品买卖合同
2、试用买卖合同
3、招标买卖合同
4、拍卖合同
第十一章 供用电合同
第一节 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
第三节 供用电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赠与合同
第一节 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赠与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赠与合同的撤销
第十三章 借款合同
第一节 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第三节 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借款合同的担保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一节 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三节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租期届满的处理
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承揽合同的种类
第二节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运输合同的种类
3、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义务
第二节 客运合同
1、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2、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货运合同
1、货运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2、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十九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订立技术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3、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
4、技术合同的无效
(一)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二)侵害他人技术成果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技术开发合同的效力
(一)委托开发合同的效力
(二)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
3、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责任的承担
4、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1、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技术转让合同的种类
3、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三)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
4、技术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让与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二)受让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5、技术转让合同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
第二十章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第一节 保管合同
1、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仓储合同
1、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的义务
(二)存货人的义务
第二十一章 中介服务合同
第一节 中介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委托合同
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2、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3、委托合同中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4、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区别
(一)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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